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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青岛城市传媒杯”国际青少年动漫创意作品大赛正式启动
来源:ASIFA-CHINA 发布时间:2016-04-29 15:53:37
 

   为激发广大青少年创意创新活力,加强国际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学习,结合第三届“青岛·东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”的举办,经与国际动画协会和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协商,确定在展会前组织举办国际青少年动漫创意作品大赛,现将大赛方案公布如下:

          一、大赛宗旨


     加强国际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学习,激发广大青少年的创意创新活力,提升版权意识,推动版权创造和应用,促进动漫事业发展。

          二、组织机构

          指导单位:中国版权协会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际动画协会(ASIFA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际青少年动画工作组织(AWG)

承办单位: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(ASIFA-CHINA


协办单位:山东版权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青岛市版权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青岛市动漫创意产业协会

三、大赛时间

(一)2016429日 举行大赛启动新闻发布会,公布大赛方案、细则、章程;


    (二)2016年7月1日-2017年2月20日 接受国内外参赛作品报名;

    (三)2017年2月21日-3月24日 参赛作品预选、初评;

(四)2017年3月25日-4月14日 作品终评,并在第三届“青岛·东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”开幕式上公布获奖名单和颁奖。

四、参赛范围

全球12岁以上35岁以下年龄段青少年。

五、参赛作品分类

    (一)动画短片作品:在12岁以上35岁以下青少年动画爱好者中广泛征集内容为30秒以上,60分钟以下的动画叙事片,包括网络动画。

    (二)剧情漫画作品:在12岁以上35岁以下青少年漫画爱好者中广泛征集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,结构合理,具备完整情节,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,作品形式、种类不限。

    (三)绘本或插画作品:在12岁以上35岁以下青少年漫画爱好者中广泛征集结构合理,主题新颖的纯粹绘本与成套插画作品,要求8幅以上,作品形式、种类不限。

    (四)实力指导教师:在大赛征稿期间,积极鼓励和发动投稿或指导5部及以上作品参赛,或所指导参赛作品有多部入围的指导者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(一)动画综合奖:最佳动画短片、ASIFA希望之星奖;

(二)漫画综合奖:最佳剧情漫画奖、最佳绘本或插画奖;

(三)单项奖及组委会特别奖: 最佳创意奖、最佳视听效果奖、最具版权价值潜力奖、ASIFA特别推荐奖、最具实力指导教师。

七、获奖作品颁奖

2017年4月14日至16日在青岛华秀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三届“青岛·东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”开幕式上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颁奖,所有获奖作品均免费进行版权登记。

八、作品提交要求

    (一)任何通过逐格动画创作或电脑制作,用于电影、电视或网络播放的DVD均可报名。参赛作品需是2014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。

    (二)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:

    1、报名表:通过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官网在线报名系统(地址:www.asifa.cn)填写参赛资料,在线提交,并下载打印生成的参赛报名表并盖章或签字。

    2、动画:参赛作品请转换成AVI,MPEG,WMV,AFS,MOV之中的一种格式,刻录成DVD光盘(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),并在光盘上标明作品名称。

    3、漫画:JPG格式,800*480PX(300PPI)。刻录成DVD光盘(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),对于多格漫画、连环漫画依序标明页码顺序,并在光盘上标明作品名称。

    4、参赛作品光盘请通过邮寄方式寄到第三届中国青岛·东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组委会指定的邮寄地址。

    (三)语言要求:中文或英文。如原著为非中、英文语言,请附中、英文译本。

    (四)只有完整填写和签名(或盖章)的报名表才能有效登记和注册。截止收件时间2017年2月20日23:59分。

大赛细则及章程可登陆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官网www.asifa.cn查询。


“青岛城市传媒杯”国际青少年动漫创意作品大赛章程

“青岛城市传媒杯”国际青少年动漫创意作品大赛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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